在线交流 帮助中心 微信 微博 投稿
投稿邮箱:beidouep@126.com
返回顶部
搜索

各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汇总

2020/1/1 0:00:00
展出时间:2020/1/1 0:00:00至2023/1/1 0:00:00
展会城市:北京市
展会场馆:北京

2018年9月,住建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。2019年5月,生态环境部、农业农村部编制印发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工作指南(试行)》,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制定的要求。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,相继出台了相关排放标准。(点击红色字查看详情)


北京市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11/ 1612-2019)2019年1月10日起实施

 

天津市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 12/ 889-2019)2019年7月10日起实施。

 

河北省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》(DB 13/ 2171-2015)于20153月1日起实施。

 

山西省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 14/ 726-2019)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。

 

内蒙古自治区

 

辽宁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21/3176-2019)于2020年3月30日起实施。

 

      吉林省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22/30944-2020)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。

 

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23/2456-2019)于2019年9月27日起实施。

 

上海市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 31/T 1163-2019)于2019年71日起实施。

 

江苏省地方标准《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2/T 3462-2018)2018年11月30日起实施。

 

浙江省

 

安徽省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 34/3527—2019)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 

福建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 35/1869—2019)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。

 

江西省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DB36/ 1102-2019)于202091日起实施。

 

山东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 37/3693—2019)于2020327日起实施。

 

河南省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41/1820-2019)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。

 

湖北省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42/1537-2019)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。

 

湖南省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 43/ 1665—2019)于2020年3月31日起实施。

 

广东省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》(DB 44/2208-2019)2020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 

广西壮族自治区

 

海南省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 46/ 483—2019)2019年12月15日起实施。

 

重庆市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50/848-2018)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。

 

四川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51/2626-20192020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 

贵州省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52 /1424-2019)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。

 

云南省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53/T 953-2019)于2019年12月23日起实施。

 

西藏自治区

 

陕西省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61/1227-2018)2019年1月29日起实施。

 

甘肃省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62/T 4014-2019)2019年9月1日起实施。

 

青海省

 

宁夏回族自治区

 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》(DB65 4275-2019)2019年11月15日起实施。